3)第七章 廷圭墨 · 1_哑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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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料和成烟料团,放入铁臼中捣炼三万次,在每一次的捣炼中都倾注了太多的期许,所以让她在炼成的那一刻,便有了一点意识。

  奚墨便由此诞生,虽然她从一开始,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旁。

  被嫌弃也是不要紧的,奚墨也很淡然,这样她就不会被送人、被卖掉或者被用掉。在之后的几十年中,她在落满灰尘的角落里,看着还是少年的主人跟随着他的父亲,制成了天下闻名的歙州墨,看着主人和他的父亲都被李后主赐国姓,后又改名为李廷圭。天下人都知道“黄金易求,李墨难求”,到最后也只有她是主人在姓奚的时候所制出来的墨并留存了下来,所以她给自己起名为奚墨。

  后来,主人的名声超过了他的父亲,天下闻名的李墨也渐渐变成了廷圭墨。

  再后来,主人就死了。

  奚墨还是有写不太习惯自己漫长的生命,不过她也知道自己是区别于其他物事的存在。在几百年间,她被转了好几手,虽然模样很丑,但质地颇佳,已经确定是廷圭墨的她,其实已经身价千金。她还记得上一次见到阳光,好像是被人当成礼物送到了洪家吧?洪家的那代家主,并不喜欢她,只将她随手锁进了库房。

  过着这样被关在锦盒里的日子,除了睡觉她又能做什么呢?她倒是宁愿像当初那样被丢弃到角落里。

  话说回来,被她一觉又睡了很久了吗?怎么人的打扮变了这么多?女人倒还好,没什么太大变化,怎么男人的头发前面全部秃了一半?还在后面系了个大辫子?

  奚墨惊奇地看着这群衣着富贵的男男女女,簇拥着一个粉妆玉琢的小男孩儿走了过来。哦,对了,这是要办抓周礼,让一岁的小孩子抓自己喜欢的东西,然后预测以后的前途和性情。

  才一岁的小孩子,懂什么啊?奚墨很是不以为然地看着那个小男孩儿被抱上床。

  “昇儿,喜欢什么就拿什么。”一位明艳的妇人笑语盈盈地说道,她梳着整齐的妇人髻,明眸皓齿,头上珠翠缭绕,应该就是这个男孩儿的娘亲。

  被娘亲鼓励的小男孩开始在琳琅满目的东西中挑选,奚墨被那双如同葡萄般水润润的大眼睛一瞄,也忍不住期待了起来。

  人之初,性本善。越是年纪小的孩童,就越能感觉到成年人无法感应到的玄妙。奚墨看着这个昇儿只扫了一圈,就果断地手脚并用向她爬来,奚墨还来不及做什么准备,就发现自己被一双胖乎乎的小手举了起来。

  奚墨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小婴儿,软软的,白白的,看起来好像易碎的陶瓷娃娃。她几乎呆滞地看着这个陶瓷娃娃朝她绽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
  还没有人冲她这样纯净地笑过。

  主人嫌弃她做得不够完美,很多人厌恶她丑陋的外表,还有人觉得她奇货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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