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四百零四章 出事_重生之无悔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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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雨华目送唐千秋离开,不由冷哼一声,“不造杀孽?他造的杀孽还少!”

  “当了一辈子的婊子,现在想立牌坊?晚了!”

  说话时,林雨华疼得额头沁透冷汗,左手抓着右边胳膊,咔嚓往上那么一提,骨头这才复位。

  老东西的力气挺大,一拳下去,他的胳膊直接脱臼,强装没事,是为了杀一杀唐千秋的威风。

  墨兰芳担忧的道:“雨华,你就算不想和唐千秋合作,也不该得罪他。”

  “我之前在周家时,曾听说过这个人。”

  “每个豪门世家,都有自己的安保护卫队,这些人大半都是唐千秋培训出的,而且持有黑枪。”

  “这个唐千秋,不属于豪门世家,但背景大得可怕,哪怕是周家也得给他几分颜面。”

  对此,林雨华淡笑不语。

  当初对付唐三元时,陈婧塘就已经调查出了唐千秋这条大鱼,并将详细情报,全部传到了他这里。

  对于唐千秋的可怕之处,林雨华比谁都要清楚。

  他敢得罪唐千秋,主要有两个原因。

  第一:唐千秋自恃清高,自己不做违法勾当,却给自己的干儿子甚至干孙子们当保护伞。

  唐千秋这一辈子没有子嗣,但那些干儿子干孙子们,拐卖妇女儿童,贩卖云土逼良为娼,几乎是恶事做绝。sdLCΗxWOM

  这些人抱起团来,以唐千秋为首。

  唐千秋手底下直系三千人,干儿子干孙子的势力加在一起,人数已经过万。

  他的“忠肝义胆”,成了不法人员最大屏障。

  如果唐千秋索性承认,自己就是个无恶不作的黑道头头,林雨华不会这么鄙夷。

  林雨华厌恶的是,他一边收黑钱,享受着黑色生意带来的巨额收益,一边自称忠肝义胆,学着关二爷蓄长鬃,把脸晒得黑中透红。

  如果关二爷在世,肯定一刀砍了这个老畜生。

  对待这样的人,林雨华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。

  第二,也是林雨华敢和唐千秋叫板的最重要一点,那就是唐千秋快完了。

  而且上一世,林雨华是亲眼看着唐千秋被枪毙的。

  在建国初期时,因为全民备战,外加上有土匪流窜,组织民兵团,甚至各家各户持有枪支,是历史需求。

  可是现在,大环境变了,土匪被剿灭,国泰民安。

  像唐千秋这样的老流氓,也将在国家机器的运转下,强行退出历史的舞台。

  上一世时,林雨华记得清清楚楚。

  一九八零年,正式进入八零年代的年初,会出一个绝密档案——禁枪打黑令。

  在短时间内,像唐千秋这种大型黑恶势力,会被清洗得一干二净。

  林雨华依稀记得,一九八零年的一月,至于几号记不清了,崇州特大罪犯团伙唐千秋等十二人,被推到了城隍庙。

  那天,顶风冒雪的林雨华,正推着个二八杠自行车,做自己的第一笔生意——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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