着丁旭下了车,公安局的人接待了他们,但是却拒绝了他们的会见,说此案重大,侦查已经结束了要移交检察院不能安排会见。
虽然会见嫌疑人是律师的权利,但是落实的实践中,偶尔还是会出现一些困难。
因为有些律师为了金钱,为了出名,会刻意暗示或者教唆嫌疑人做虚假陈述,为嫌疑人赢得最大限度的减刑。
丁旭显然在律师这行已经混成了一根老油条,跟公安局的人插科打诨。公安局的人就等着结案移交检察院了,自然不想生出太多变故,所以以各种理由不安排会见。
丁旭也不走,陪着一块打持久战。
他们在公安局附近的一家旅店住了一晚。
第二天又去公安局,这次碰到了他们一个大队长。
丁旭说明来意后,大队长以嫌疑人身体不适为理由拒绝了,丁旭一个劲贴着脸说好话,但周鸢明显感觉他忍着脾气都要发火了。
突然,丁旭冲周鸢挑了挑眉,很隐晦的一个暗示。
周鸢一个清清冷冷的大美女,对着大队长突然声色俱厉地说:“会见嫌疑人是我们的权利,您要再不让我们见,我们就去上级投诉你!说不定这当中另有隐情。”
那大队长脸色顿时大变:“你怎么说话的?”
丁旭在一旁充当好人说:“小姑娘刚毕业不知道轻重,说话有点冲,您别跟她一般见识。不过您看,也确实是这么回事,不然我没办法向所里交代。”
大队长不可能不顾及周鸢刚才说的话,因为他承担不了这么大的责任。
于是,扫了他俩一眼,语气好了一点儿说:“我去安排一下,等着吧。”
周鸢长了一张温柔清纯的脸,说她刚二十岁也有人信,听闻露出个规矩的笑脸说:“谢谢队长。”
大队长扬了扬手一副懒得搭理你们的样子走了。
等人走了,丁旭点了根烟说周鸢:“小姑娘,还挺机灵的。”
周鸢尴尬说:“我就看您好像要发火了,猜到应该就是这个意思。”
两个人来,总得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,不然确实不好办。
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,后面更精彩!丁旭的性格有点大老粗不拘一格,扬言说:“等见完嫌疑人,回城里哥请你吃饭。”
会见嫌疑人,只能丁旭一个人进去。而且,会见时间不到十分钟他就出来了。
上了车,周鸢问:“怎么样?”
丁旭工作的时候还是挺认真的,对着电脑敲敲打打说:“不说话,精神恍惚,我提到我是她律师的时候,她只说了一句,人是我杀的。”
回程的路上,还是周鸢开的车。
他们在这又快耗了一天,快到北京的时候,天已经暗下来了。
同事看他俩回来了,说:“你俩真是回来的早不如回来的巧,今天有聚餐。”
丁旭把东西摔在桌子上,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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