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【0454 两个不应该撞在一起的女子】_明鹿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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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廖夫子给自己准备的那啥历年乡试会试考题要点,似乎意义不大,而且廖夫子的水平也远不如宋应星,所以,觉得让他们再争论下去没啥意义了。

  韦达康、范老疙瘩和王志辉等人也看出了其中名堂,几个人都是大字不识几个的人,但是生活经验却不可谓没有,说起挖井和伐树,立时有了精神,围绕这两件事高谈阔论起来,将话题岔开了。

  宴席还在继续,看吴三辅的劲头,韦宝估计吴三辅是不喝倒下,绝不会下桌了的,遂在吃了一些饭之后,提前离开。

  廖夫子也不是很在意喝酒,比起喝酒,更倾心于助力韦公子高中举人的事情,遂也跟着离开。

  而宋应星被韦宝喊来,就是为韦公子备考出力的,自然也得跟上。

  二人刚才在酒桌上争论了半天,此时倒是不再吵架,却开始争着抢着要给韦公子教学。

  廖夫子仍然以他的历年乡试会试考试要点为基础教学。

  而宋应星则以乡试各个阶段的要点为基础,注重实际效果。

  乡试又称“大比”,定在子、卯、午、酉年秋八月进行,故又称“秋闱”。

  参加乡试的人员有两种人,一是在校学生,即国子监监生和府、州、县官学就读的生员。

  但生员必须是在按察司提学副使主持的科考中获得一、二等的“科举生员”。

  二是“充场儒士”。在明代,未人政府各级学校的读书人称“童生”,他们中的一些人经特别考试,可获准参加乡试。

  乡试参试名额与中举名额大致为三十比一,即录取一名举人,参试者约为三十名。

  韦宝这种秀才属于第二种,在乡试之前还得参加一个科试。

  根据“科举成式”的规定,“官未人流者”也可参加乡试,但从官、吏分途以及任官注重资格以后,这种情况就基本取消了。

  “科举成式”还规定,学校教官、罢闲官吏、倡优之家以及居父母丧者,不许参加乡试。

  韦宝倒是没有这些限制。

  乡试试场设在各省省城,即布政司衙门所在地,南北直隶的试场分别设在应天、顺天二府,即今北京、南京。

  考试之前,各布政司及二京府均聘请主考官二人、同考官四人。主考官的职责是出题、审卷、决定录取名单、排定名次并上报礼部,同考官则负责协助出题、审卷。

  明初,南北两京乡试的主考官规定用翰林官,各省则教官、耆儒兼用。景泰三年(1452),定两京乡试考官仍用翰林,但各省考官不再用“耆儒”,只由布政司和按察司会同巡按御史在本省教官中推举五十岁以下、三十岁以上,“平日精通文学、持身谦谨者”充任。

  这一规定,本意是要考官得人,但考官既由布、按二司与巡按御史推举,而教官本来就职份卑微,对上司的嘱托也就不能不有所关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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