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三十三节 王寡妇的韵事_临高启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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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过是风流罪过,我又不是她夫家什么人,何必做这个恶人?翻墙的大约就是她那野汉子。”

  “她有野汉子?”

  “有,这条巷子里知道的大约也不止我一个。”老崔笑道,“寡妇熬不住有啥好奇怪的。她才不过三十,能没那个心思?”

  “是个什么样的男人?”李镇国问道。

  老崔说得和李子玉从柳嫂哪李听来的并无多少不同。只不过他知道的更详细一点,那就是这个“野汉子”并不象柳嫂说得那样每天天一亮就走,而是常常会在她家过夜。因为有天老崔带着人去送货,路过她家门口,手下挑夫渴的受不住,便进去讨水喝。好一会她才出来,当时的神色很不对路,而且他还闻到了股酒肉的香气,不但有酒,还是上好的酒。

  “……她一个穷寡妇,平时都是克勤克俭的过日子,恨不得一文钱掰成二半花,怎么突然置办起酒肉来了。必然是有野汉子在家拿出钱来让她置办的。”

  老崔经常带着挑夫在巷子里走街串巷,自从发现这事之后出于在茶居里嚼舌头说闲话搜集材料的需要,便注意上了王寡妇家。这一注意还真给他看出门道来了。

  他说王寡妇最近有很多反常的地方,一是白天经常关着门――她做得缝穷打杂的活,时刻都要预备着有雇主来找,所以总是开着门,自己坐在堂屋地里边做活边等活;二是看到她常常外出买菜的量还不小――一个人根本吃不了,菜也比过去精细。最后,这个平时穿的衣服中件件打补丁,头上只能插木簪的女人最近不但换上了全新的细布衣衫,竟然还插上了一根金簪!

  李子玉暗暗吃惊,想不到这个挑夫把头居然这么有眼力见!自己天天在街上巡逻,王寡妇一天至少看到一两回,却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些,老师上课的时候说得“要做生活的有心人,要注意观察”,自己虽然记在心上,却完全没有运用到位。

  李镇国也觉得这是个线索值得追查一下,当即叫谢组头带路去王寡妇家实地查勘一下。几个人刚出门,却见七八个挑夫簇拥着两个挑夫正在吵嚷,看到把头出来,不约而同的迎了过来,都要说话。

  老崔皱眉道:“有什么事慢慢说!当街吵闹象什么样子!”

  原来有个挑夫今天一早出来到茶棚里等活,却发现自己的杠棒不见了。

  杠棒是挑夫的吃饭家伙,虽然是不值钱的玩意,对于做一日吃一日卖力气的人来说,重新买一根多少也觉得心疼,何况起码半天不能干活。

  这东西平常人不会偷――一般挑担用扁担进行了,只有经常挑重担的挑夫才用得上。失主便将怀疑的目光放到了一个同行身上。几句话一说,就闹了起来。

  这种纠纷向来是不报官的,照例由本段把头来处理,要是涉及其他段上的人,就由双方把头出来吃讲茶。

  老崔今天心情好,又要在两位警察面前摆面子,当即拍着胸脯道:“别吵了,这杠棒就算我的了。都回去干活吧。”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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