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四章 :入云深处亦沾衣(五)_复来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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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步的。昔芜盛了两碟,等夙倾涯将粥盛了出来,她已经双手托腮,坐在石凳上面等了。

  离离开的日子,仅剩下两日。数着那银杏的叶子,昔芜低头摸着怀中小狐狸小心的脑袋:“我要是走了,你会不会想我呀?”

  “不过,我们相处才不过十日的时间,过不了多久,你一定会忘了我吧?”说着,昔芜拿筷子从石桌的碟子上插下一块红烧肉,喂给小狐狸。昔芜笑道:“怕是我走了,你又要每天吃萝卜白菜了。”

  小狐狸嚼着肉,听的懂,闭着眼睛十分乖巧讨喜地往昔芜怀里蹭了蹭,昔芜笑嘻嘻地往后躲了躲,同它说道:“痒~”

  昔芜记得,离开的前一个晚上,她给夙倾涯作了饭,酸菜鱼,糖醋里脊,炒白菜,这几个菜,还是夙倾涯教给她的。原本平时同夙倾涯一起吃饭,他吃的都是极少的,这一次,却吃了个干净。

  其实昔芜的手艺,并没有较之前好太多,仅是满足了两点要求,一是看起来能吃,二是确实能吃。却也仅仅是能吃而已。

  收拾碗筷的时候,昔芜终是忍不住问道:“你觉得我做的菜好吃?”

  “不好吃。”夙倾涯端起杯盏如是说道。

  昔芜本来有些小激动,被浇了这样一瓢冷水,哼了一声抬脚便走,嘴里嘟嚷着什么:“不好吃你还吃了那么多!”

  夙倾涯不答,但是他是听到了的。

  这天晚上,昔芜陪着夙倾涯在屋顶上看了一晚上的星星,还喝了点夙倾涯自己酿的果子酒。中间说了好些话,断断续续之后,昔芜便靠在夙倾涯肩膀上睡着了。醒来时,天已经微微亮,窗子是开的,吹进来几朵桃花。昔芜起了身,身上盖的并不是锦被,而是夙倾涯的外衫。

  十日之期已到,她也该回她的琅邪山去了。

  昔芜正犹豫着,离开之前应该怎样同夙倾涯话别,却在起床后连他半个影子都没瞧见。

  昔芜咬着笔杆,提笔留了一封信给他。就压在莲花香炉底下,意思挺简单,两三行字。说的是:

  夙夙:

  我回琅邪山了,你日后要是觉得无聊,也可以到琅邪山上逛逛。那儿景致挺好的,想来你应当喜欢,还有圣君,想来你应当也很喜欢。

  并未写上什么落款。抬头这两个字,昔芜想了很久。相处的这些时日,她并未称呼过夙倾涯什么,是以这称呼也便成了个小问题。直接写夙倾涯,觉得太过生分且没有礼貌,倾涯二字,对于相处不过十日的男女来说,并未好到这个份上。想来想去,昔芜最后便写上了这两个字,夙夙。

  并没有是行李可收拾,只带了夙倾涯送给她的那颗珠子。昔芜走时,特意帮夙倾涯煮了粥,还给小狐狸烧了一碗红烧肉。

  出了门,她又折回来。将之前用来记时的,那压在枕头底下的十片银杏叶子拿了出来,揣进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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